旨在推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法典》有關老年人意定監護制度落地,優先推動特困老年人、孤老優撫對象、失獨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退休孤寡干部職工的法定監護和意定監護,保障這部分社會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另外,這項研究是為了進一步解決基層養老服務問題,幫助民政部門以及居、村民委員會明確各自職責,合理并有效地承擔監護職責。
我們擬開展的工作
1、摸清現狀,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我們準備通過基走訪調查,搜集各地典型案例,發現各個環節突出的問題,特別是會同老齡工作部門、民政部門對這些特殊群體的監護現狀尤其是存在問題、現實要求進行深入調查,對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以及領取救濟金、撫恤金、補助金、退休金、護理補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并對這群老年人申請身體失能情況評估、安排就醫、申領護理補貼、訂立遺囑、安排后事諸多問題進行探討。
2、通過理論分析和比較國內外相關制度,探索解決問題的途徑和具體措施。如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提出意定監護協議的格式合同樣板;厘清簽訂意定監護協議的注意事項,探尋全社會推動、采用意定監護的途徑;總結各地推行老年人意定監護的經驗教訓,為以后進一步建章立制和完善有關地方性法規提供理論支撐和數據支持。
(1)服務范圍:
①接受委托或合作對地區孤寡老年人(包括特困老年人和其他孤寡老年人、失獨老年人)意定監護及委托代理需求調查;
②接受委托或合作對孤寡老年人目前監護及委托代理進行現狀調查;
③接受委托或合作制定孤寡老年人意定監護及委托代理實施方案;
④接受委托幫助制定孤寡老年人地區或個人意定監護及委托代理協議;
⑤接受委托對地區孤寡老年人意定監護及委托代理協議的履行進行監督及處理;
⑥聯合開展一般社會老年人意定監護需求調查;
⑦聯合開展一般社會老年人意定監護現狀;
⑧一般社會老年人意定監護實施方案;
⑨接受委托,幫助制定老年人意定監護協議;
⑩聯合開展老年人意定監護及委托代理地區試點。